Sunday, May 23, 2010

為媽媽的禱告

剛才跟媽媽打電話,聽她講述了一段時間來她受的委屈,真的為她感到難過,可心裡也明白她有多需要神的福音。本來是不想和一起她去香港的,因為我想要和朋友去玩,可是聽了媽媽將很多之後,本來已經挂了電話,又打回去問她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香港。我知道即使她想去,也未必能去,可是問了之後我覺得心裡舒服多了。為媽媽禱告時,求神給我一段經文,讓我特別感動的是以弗所書1章17,18節。我將"你們"換成我媽媽來禱告


Eph 1:17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我媽媽,使我媽媽真知道他,


Eph 1:18 并且照明我媽媽心中的眼睛,使我媽媽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求神憐憫我媽媽,讓她明白永生的上帝正在用捨己的愛在愛她。求天父賜下各樣屬靈的福氣,保守她,醫治她。感謝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門!

Monday, May 10, 2010

我的信心

今天聽完牧師講才德的婦人,就在想自己希望娶到一位什麼樣的妻子呢?聖經上所說的婦人我覺得在我們這一代里已經絕種了。回想兩三年來一直覺得自己以後可能會在某一天被主呼召做傳道人,雖然只是隱隱的感覺,但是還是會影響我的擇偶準則。我個人希望是個能做師母的姐妹,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哈哈。


言歸正傳,今晚靈修的是希伯來書11章,關於美好的信心。這一章不知道讀過多少遍,差不多是我整本聖經最喜歡的一章。我今天禱告求神移去我自己的意念,讓我以神的意念為意念,讓我在生活中的每件事上都仰望交托給神,當然特別是感情的事。神聽了我的禱告,讓我從羅馬書3章跳到了希伯來書11章。首先我想講去年4月份的時候,我為美國簽證的事情禱告這件事。當時雖然聽了很多人說Stat很容易簽,可是還是很擔心拿不到簽證,於是就為那件事禱告,我想這本身並沒有錯,但是今天突然覺得當時的行為很可笑。神既然已經將天國的visa貼在了我的身上,難道還不按照自己的心意給我美國的visa嗎?然後就覺得自己的信心怎麼就那麼大一點,神讓我看到了我自己看為極大的事,在祂不過是極小的。而在祂看為極大的事,在我心中卻沒有那麼有分量。借著今天的經文,神讓我透過亞伯拉罕的獻祭看到,信心的表現之一就是將自己看的最重的交給神,將心里最不能離棄的仰望在神的手中。若非如此,我們的信心就還有虧欠。但若如此行,我們就滿心歡喜的仰望神。只有當我們把自己最看重的東西交給神,神才會讓我們看到我們看重的在祂不過是輕的;然後祂會將祂看重的加在我們心中,讓我們從此不再為自己而活,單單為主而活。


想想我自己認為極重要的:個人感情,家人的救恩,學業,未來在哪裡生活,這些沒有一樣不重要,可是想想把這些事情在創造天地的主的眼裡,又算什麽呢?難道祂不是說有就有,命立便立嗎?清心,得見神。

Sunday, May 2, 2010

異鄉的雨,你自己都不覺得自己很冷嗎?為何人總是在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呢?舉酒欲飲無管弦,無酒邪?無人也。

Tuesday, April 27, 2010

Romans 1:18-32

Rom 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Rom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Rom 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Rom 1: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Rom 1:22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Rom 1:23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Rom 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著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Rom 1: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Rom 1: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Rom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Rom 1: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Rom 1: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Rom 1:30 又是谗毁的、背後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Rom 1: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Rom 1: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首先,感謝神終於讓我從彷徨中走了出來,這實在是莫大的恩典。我本來是和室友講爲什麽我要離開團契和教會,結果講完了,我發現神通過我的口改變了我的心,讓我明白自己太專注自己的事,不專注于神的事。之前一直不知道夏天幹什麼,覺得在這裡也無聊,回家也無聊。可是在談話之後,我發現在這裡雖然時間不長,可是當盡自己的本分,無論是學業還是信仰,凡事都當爲榮耀神。回家也自然有神的保守和帶領,不求看見,但求跟隨,祂自然會加增我的福分。關於弟兄姊妹的關係,我之前一直糾結于既然期待沒有被滿足,那我就不期待了。可是神說,你要做的不是期待,而是尊重,而是順服,而是服侍。更讓我驚奇的是,祂在改變我的性格,讓我更開朗,更隨和,用牧師的話說,更well-rounded。借著對我曾經驕傲的破碎,祂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佩,也讓我更懂得尊重他人和傾聽,學會主動與人交流,而不是躲在一邊等待或者傲慢的高高在上。感謝神!當然也要感謝懷中哥和雅琴姐的代禱,他們給我更多自由的時間,讓神親自做工,改變我的生命,謝謝你們,愿神祝福你們的家庭。
這幾天一直在默想羅馬書1章中講的敬拜偶像的含義,越發的覺得神是全知全能的神。話不多說,開始分享靈修心得。
羅馬書1章1-17節闡明了福音的本質,也借著福音向世人宣告神對世人的愛和對罪惡全面的得勝。18節開始,保羅話鋒一轉,開始講人類的叛逆,詭詐的人心,拜偶像之罪以及同性戀。這一節保羅講到神的憤怒,他提到神的從天上憤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的身上,這裡的憤怒是什麽意思?按照傳統的中國人的理解,這憤怒大概就是報應,惡有惡報,所以不做惡事就好了。但是不作惡不代表人就是義的,同樣作惡也不代表神的懲罰就立刻臨到。那神的憤怒是如何體現的呢?後面幾節多少給出了答案,那就是,神不僅通過肉身的,環境的懲罰來表達祂的憤怒,另一種方式就是任憑!其實這兩個字實在是可怕,回想前段時間的經歷,若神任憑我犯罪,任憑我行不義的事,甚至是阻擋真理的事,我就完了,因為“行這樣事的人當死”!感謝主,感謝主!那神除了向人顯明自己的憤怒外還有什麽呢?保羅在19節補充道“神的事情”,除了和以色列有直接聯繫的外邦人,絕大多數都沒有機會直接認識神的所做所為。那麼神的事情是什麽?保羅接著解釋說那就是神的永能和神性。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讓人無可推諉。這節經文常被引用作神的普遍啟示,保羅說眼不能見,但是心卻曉得。又有哪個民族,那個文化是真正認為人才是宇宙的主宰的呢?有哪個人敢完全確定的說沒有靈魂,沒有神呢?只是他們不把神當作神而已。從聖經創世紀開始,人就受到撒旦的誘惑,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而將自己當作自己的神,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現在網絡上的鳳姐,自己長什麼樣,自己讀多少書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只是她用一種給自己打激素的方式不斷地告誡自己我就是最優秀的,我就是最聰明的,自我感覺相當良好,可是外人看來卻根本無法理喻。我想我們在神的眼中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不以自己的無知為無知,反倒指著自己誇口,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在神眼裡,這是何等的可笑與叛逆啊?我們對鳳姐的態度怎麼樣,我想開始時還有人指出她的錯誤,但是後來大家就開始看戲了,看她怎麼表演。這大概也是聖經中所說的,借著受造之物可以曉得神是神,人不過是受造之物,可是人卻任自妄為,於是神就任憑。24、26、28節三個任憑將神對人的憤怒表達到了極致,以至於神開始用任憑的方式去懲罰人。我們和好朋友相處,最難的關係不是彼此的不理解和恨,而是漠然,如果有一天我對一個人說“不好意思,我的事和你沒關係,你的事和我也沒關係”的時候,那才是最傷人的。對於同性戀,神因為這個緣故直接毀掉了所多瑪和蛾摩拉,可是絲毫沒有任何改變,反而變本加厲。人不把神當神對待的時候,神就將創造之初的美好的祝福從人身上拿去,讓人陷在罪惡里,卻無法自拔,肉體的放縱,逞一時之快,卻無法享受神本來借著性要給人的祝福。
關於祭拜偶像,我認為人拜偶像不是在拜偶像,而是在拜自己,拜那個已經神化了的自己。無論燒香拜佛也好,拜君王偉人也好,根本上只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有所求,第二是有所怕。身患疾病的時候,學業工作有變動的時候,還有一切當人認為自己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的時候,才會去拜。他平時不拜,是因為自己認為自己是主;去拜了,更是認為自己是主,那些看上去被拜的偶像,不過是這些參拜的人的奴僕罷了,給你燒香捐錢讓你有吃有喝不是免費的,你要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才行,否則下次就不拜你了。人心裡豈是不知道有神的存在呢?豈是不知道自己的軟弱呢?這就是保羅說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那基督信仰中的拜神呢?難道我們無所求嗎?我們的禱告中不也充滿了自己的需要嗎?我想最核心的一個區別是說這位創造天地的神本來就是配得敬拜的,這個事實亙古不變。人的回轉歸向神,不會改變神的屬性,只會讓人得安息。神也是聽人禱告的神,但是祂不是按我們所求的加給我們,而是按我們所需的加給我們,而且是豐豐富富的加給我們,讓我們靈魂體都有滿足的喜樂。神若按人所求的加給人,那祂就不是神,而是人的奴僕,人才是神。但祂按人所需的加給人,讓人“看似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同時又讓人明白人是需要伏在神的權柄之下的。
保羅在29到32節收了一個豹尾,他所列的這些罪行,誰沒有犯過呢,換個說法,誰沒有全犯呢?人說我沒殺過人,可聖經說對兄弟動怒的就要受到審判,誰沒動過怒呢?“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所以我們應當悔改,歸向神,阿門!

Sunday, April 25, 2010

my reflection today

The reason why God deprived us of the valued things is He already has something even better for us.


The LORD gave, and the LORD has taken away; blessed be the name of the LORD. -Job 1:21